在疫情影响下,全国多地就“公积金”这一热词,带来惠民举措与实在“干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力度得以加大。
多地“出手”
从6月15日起,山东潍坊为落实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要求,将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提取方式。按照固定额度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度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12000元;按租金实际发生额提取的,依据发票实际房租金额提取。
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提出,针对疫情期间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逐月提取(截至9月30日)。
哈尔滨公积金中心也在不久前提出将陆续出台十项惠民举措,其中之一就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额度,有效缓解租住公租房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8000元/年、户,县市12000元/年、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