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标准更加完善。先后出台餐厨垃圾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两部管理办法,制定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高水平推进垃圾治理工作意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力提升、制度创制、文明风尚五大专项行动,颁布全国首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建立省市县垃圾分类工作联动机制。
二是处置结构更加优化。会同省发改委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9-2020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省投有150座设施,总处理能力达9.06万吨/日,比“十二五”末增加了3.14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处理需要。其中,焚烧、填埋、餐厨处理占比为68.1%、23.4%、8.5%,填埋比例比2016年下降12%。
三是源头减量更加明显。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过度包装治理和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等措施,切实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创建。目前全省设区市、县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达到88%、78%。总结推广“两定四分”等模式,提高分类质量,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增长率从2016年的12.2%下降至2019年的0.7%。
四是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八进”活动,组织编制分类操作指南、校园课外读本等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推动形成人人支持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目标,对标对表,强化管理,狠抓落实,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着重在“五个抓”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批示为指针,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和“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新嘱托新期望,进一步深化认识,拉高标杆,切实扛起生活垃圾治理牵头抓总责任,坚决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努力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浙江样板。
二是精准施策抓落实。充分发挥省分类办集成优势,强化部门协同,实施综合治理。重点在快递、外卖等领域推行绿色包装,在星级以上酒店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升级“限塑令”,推行“光盘”行动等。加快扩面提质,今年全省城镇垃圾分类覆盖面达90%以上,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500个以上。同时,不断优化垃圾分类全流程的责任、规则和标准,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分类模式。会同省有关部门健全回收体系,今年再培育有实力的回收企业30家以上。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年底生活垃圾“零增长”。
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围绕“零填埋”目标,以杭州九峰、宁波洞桥等设施企业为标杆,对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行集中攻坚,今年力争建成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0余个,新增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到今年底,形成“焚烧为主、生物为辅、应急填埋为补充”的末端处理系统,将率先成为全国首个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和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省份。同时,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四是完善制度抓落实。全力配合省人大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厘清各方主体责任边界,明确单位、个人权利和义务,推动垃圾分类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研究差别化收费制度,以经济杠杆倒逼源头减量。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回收的扶持政策,推动可回收物应收尽收、资源循环利用。编制垃圾分类标准化市县评价、新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一次性消费用品管理规范等技术标准,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五是强化治理抓落实。“垃圾革命”归根到底是一场文明习惯变革,结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工作,着重在公民习惯养成、素质提升上用力。持续深化“八进”活动,立足从娃娃抓起,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大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力度。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环卫、志愿者和居民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铆足干劲,担当作为,全面深化“垃圾革命”,在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新征程上谱写出新时代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