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11部门印发通知,实施“清单+告知承诺制”改革,提出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取消强制监理。至此,继广州、北京等6省市之后,天津成为了第7个发文、表示部分工程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的地区。这被认为是各地推进“放管服”改革、改善和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分析称,未来,“取消强制监理”的范围将不断扩大。
然而,在这种形势下,江苏省苏州市却成了令业界瞩目的“逆行者”。自2019年12月以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多个文件,推动工程监理综合改革,切实强化监理责任落实、完善监理工作机制、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逆行者”这个半是悲壮、半含质疑的称呼,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建忠底气十足,他用一句话来回应——“一切为了工程质量安全”。
“逆行者”的硬气——
探索监管新模式
5月末的一天,一大早,在苏州科技馆、工业展览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陈明国胸前佩戴着监理记录仪,通过管理人员实名制通道,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进行专项巡查。接近下班时,陈明国从实名制通道出口出来,走到监理办公室,打开电脑,登录“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系统”,将巡查期间拍摄的关键工序施工照片和一段约3分钟的视频上传至系统,并写下现场描述。
陈明国正在施工现场通过监理记录仪进行专项巡查和记录
此时,苏州市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在电脑或手机上打开系统客户端,输入苏州科技馆、工业展览馆项目,便能看到项目概况以及陈明国上传的照片和视频,查看该项目以往出现的问题有没有得到整改。
陈明国所属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只要登录系统客户端,便能清楚了解陈明国等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理履职服务详情。
而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过该平台,可以实时了解监理人员在项目现场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如果陈明国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并拍下照片和视频上传到了系统,行使了“举牌”权力,那么,管理人员便能清晰地看到苏州科技馆、工业展览馆项目在这个节点上,质量安全方面出现了哪些问题,以便及时采取下一步措施。
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会长蔡东星说,该系统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工程监理综合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自2020年3月实现工程项目上线管理以来,工程现场管理明显得到全面加强。入库的会员企业,可以做到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留痕,实现了对建设过程、关键部位、重点环节的全覆盖;彻底改变了传统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加大了对现场施工行为的震慑力;规范了监理人员的监管行为,保证了监理工作的公正、透明,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新的探索。
据了解,该系统将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市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及160多家监理会员单位提供在线平台支持。苏州市每年将有一万多个在建工程项目进入系统平台。
“逆行者”的胆气——
开辟监理改革新天地
“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系统”是工程监理行业的一大创新,开创了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而这,只是苏州市推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改革的工作之一。
从2019年12月至今,短短半年之间,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续出台《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工程监理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多个文件,并拟定《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将监理行业市场治理和施工现场监管创新紧密结合,明确将工程监理定位为政府监管机构现场监管的“辅警”,构建了工程监管领域的“交警”和“辅警”新理念,可谓开近年来全国工程监理行业改革之先河。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苏州市的改革,是在“取消强制监理”呼声日益高涨、工程监理行业逐渐“式微”的大环境下推出的。因此,其改革举措甫一面世,便受到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有人称苏州的改革是一项“壮举”,也有人将苏州视为改革的“逆行者”。
对于外界的评价,陈建忠不以为意。他表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的改革,目的是为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去疴除弊,核心仍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与全行业的总体改革方向是一致的。
陈建忠分析称,苏州市是江苏省建筑大市,2019年,苏州市在建工程面积达1.34亿平方米,建筑市场总产值约8000亿元,多年高居江苏省各辖市首位。但是,苏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所有人员加在一起,只有361人。如果取消工程监理,这意味着,苏州安监人员人均监督面积要在100万平方米以上,远远高于目前工作中的实际状况。监管力量跟不上,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必然会大大增加,充分利用工程监理的现场监管是必然之选。目前,苏州市151家工程监理企业、1.6万余名工程监理人员是不可或缺的现场监管力量。而对于工程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的建议,陈建忠说,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尚在起草编制中,未来发展之路尚未确定,况且其对包括技术、人员素质在内的企业综合实力要求非常高,很多工程监理企业想转型,却面临着“有心无力”或者“有意乏术”的状况。同时,陈建忠强调,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同于工程监理的“强制性”,更多地倾向于“服务”,而不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并不能取代监理的工作。这是改革的立足点。
另外,通过深入调研,陈建忠认为,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乱象,根源在于:一是定位“迷茫”,“权、责、利”不对等,导致监理单位权力不断丧失,监理费越来越少、责任越来越多,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缝中求生存。二是行业取费不规范,恶性低价竞争,导致企业经营效益差、员工收入低,监理队伍综合素质和竞争实力下降,最终降低和牺牲了监理服务质量,败坏了监理行业的名声。三是人才流失严重,行业人士失去了发展信心。这是改革的切入点。
可见,苏州市的改革,看似横空出世,实际上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基于建筑业发展实际和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有针对性提出的创新举措。近日,江苏省正式批准了苏州市“工程监理改革试点城市”申请,在对苏州市做法给予鼓励的同时,又给了该市更多探索的权力。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苏州“逆行者”的步伐,将迈得更大。
“逆行者”的底气——
出台闭合循环改革举措
苏州市推动工程监理综合改革之举,获得了当地企业的一致称赞,认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的文件,指导思想明确、改革方向清晰、落实办法具体,更有长效机制,形成了“闭合管理”,让企业看到了政府改革的决心、给了企业发展的信心。
仔细研讨改革文件可以发现,《若干意见》是改革总纲领,《实施方案》是改革的具体举措,《通知》是改革的重要抓手,而《考核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改革的生命力。
《若干意见》的内容:一是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让监理企业“权责”对等。二是加强监理合同动态监管,规范监理收费,明确监理企业职责权限。三是严格落实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监管,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四是加强监理企业市场信用管理,提出将考评结果作为监理资质延续升级的主要依据。五是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使监管过程留痕。六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履约监管。
《若干意见》六项内容环环相扣、互为照应,从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到规范收费,条条切中当前监理行业问题要害。陈建忠表示,《若干意见》的核心,一是“加强监理合同动态监管”,给监理企业一个公平公正的价格,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二是“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规范监理行为,让监理“辅警”的定位真正发挥作用。《实施方案》则是对《若干意见》的进一步具体和深化,将工作重点聚焦于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推进“实名制”管理、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和推进现场党建工作五方面,确保改革能落到实处。其中,“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监理服务价格市场的“混乱”和监理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是导致工程监理职能被弱化的根源。为解决这一问题,苏州市出台了《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有关部门通过设计苏州市监理企业人员薪酬成本与项目监理机构经营成本问卷调研表,采集上万个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后,再结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按照监理人员人工日费用取费的思路,最终形成了这种“类定额”或“类指导价”。《实施方案》规定,凡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服务价格应不低于《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水平。服务价格低于《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水平的,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时,应提交专家评审意见。通过该措施,苏州监理服务取费价格下行趋势得到了遏制,工程监理企业看到了有序发展希望,重拾了发展信心。
目前,经过筛选,苏州市推荐了21家监理企业申报的25个工程项目作为“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在监理服务价格取费、监理人员配备、“实名制”管理、监理记录仪使用、安全文明措施情况考评诸方面,全面贯彻执行《若干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希望以此树立行业标杆、强化示范引领,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开放是苏州之魂,开放再出发是苏州的唯一选择!”作为我国“最强地级市”之一,苏州市今年将“开放”作为第一战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囿于成规,大刀阔斧、雷厉风行推进改革,为全国工程监理行业创新发展提出“苏州方案”,正是其开放赋能、勇于担当的表现。对于这项改革,苏州建筑业人士给出的评价是“一腔忠勇,为国为民”,可谓一语中的。陈建忠表示,改革刚刚起步,未来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探索之路是光明的,苏州工程监理行业已经走在“再出发”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