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青海省住建厅、青海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建立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打击防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协作关系,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案例、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加强执法交流和信息互通共享渠道,及时交流信息,形成高效、准确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可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可移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合作、互相支持。对案情重大复杂或上级督办的案件,联合办理或成立专案组,必要时可邀请司法、纪检、监察等单位提前介入,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部门分别确定联络员,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联络、统计和分析,协调双方联合惩处、督导案件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