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山县以“村庄清洁、风貌秀美”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不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实行政府买单,运转市场化。县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左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公司负责全县187个行政村、18个社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户投放、村保洁、公司转运、县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治理效率提升45%以上。
二是聚力服务保障,队伍稳定化。按照每个村5-10名的标准,设立乡村保洁员、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1500个,优先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月均工资约600元/人,既帮助他们就地就近稳定就业,也提高了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管理规范化。设立垃圾集中收集点2396个,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地段、定时段的“四定”保洁管理责任制,逐一落实清扫保洁、集中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任务、责任区域,确保每个保洁区保洁到位、监管得力,实现无缝对接、闭环运行,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四是营造整治氛围,宣传多元化。依托政务类APP、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介,宣传报道案例600余次。通过屋场会、“大小拉小手环保一起走”、“支部主题党日”“爱国卫生月”等,组织动员村民参与庭院卫生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村民“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极大增强。
五是严格督导检查,考核制度化。建立“一票否决”制,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197个小网格、8个分类网格,实行县领导一线明察暗访、部门联合督导,倒逼责任落实。依托湖北省城乡垃圾治理监督举报平台、通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微信群,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督促检查整治情况,累计编发通报6期。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9%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减量化资源化率达90%以上。(邓枫、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