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公寓业主林先生向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芙蓉区管理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小区加装电梯。资料提交后,该部门当场审核办理,几分钟后,4.5万元公积金款项到账。“有了这笔钱,小区加装电梯不用再额外掏钱了。”林先生笑容满面。
林先生居住的金星公寓建于2003年,设施陈旧,没有电梯,上下楼不便。据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为加大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2018年,该中心就出台政策,允许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根据新政,长沙市内房屋产权人家庭(指夫妻双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改为提供《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提取申请人同意出资增设电梯并与其他业主签订书面协议,且已支付分摊的工程建筑费用;提取申请人为增设电梯住宅所有权人或其配偶;本次提取不受提取时间间隔限制;其他条件符合规定。
截至5月15日,该中心共办理111笔共457万元电梯提取业务,有效帮助缴存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