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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重大民生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2020-05-26 15:54:41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5月25日,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对《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强调,对于涉及疫情防控急需、公共事业急需、群众生活急需的重大民生项目,经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包括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批准,可列为应急抢险类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非招标竞争方式发包。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5月25日,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对《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强调,对于涉及疫情防控急需、公共事业急需、群众生活急需的重大民生项目,经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包括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批准,可列为应急抢险类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非招标竞争方式发包。
 
 
据了解,湖北建筑业2019年度完成总产值1.69万亿元,产业规模继续位居全国第三,中部第一,从业人数约260万,是关联产业多、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贡献程度高的支柱性产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对恢复国民经济活力和稳岗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据张弘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的冲击影响,尤其是1月24日湖北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全省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基本处于停工、停产、停售状态。为此,湖北省政府办公厅4月12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其中,《建筑业措施》主要聚焦解决5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用工短缺问题。鼓励企业就近吸纳湖北农民工,对于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由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培训补贴。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工地封闭管理和疫情风险管控,引导建立安全有序的建筑用工市场。
 
二是资金紧张问题。对建筑业企业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中标政府投资工程的企业,可凭施工合同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格执行合同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全面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各类工程保证金。明确疫情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建造成本上涨由工程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产生的施工现场新增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成本,由发包方承担。
 
三是物料供应不足问题。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着力提升省域内砂石等主要建材的产能,保障建筑材料的物流运输通畅,优先保障供应省内工程项目。
 
四是项目承接履约问题。明确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合同工期应予以顺延。对于发包方要求赶工的项目,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住建部门每半个月更新一次主要建材的市场信息指导价,为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价款提供依据。创新监管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差异化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在今年的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给予专项加分。对于涉及疫情防控急需、公共事业急需、群众生活急需的重大民生项目,经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包括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批准,可列为应急抢险类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非招标竞争方式发包。
 
五是行业发展问题。积极开展校企、院企合作,支持企业引进高端智力资源,带动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电子证照、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服务企业机制。
 
《房地产措施》主要从3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一是减轻企业负担。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和拨付节点、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加快项目上市和企业销售回款,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根据申请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拓宽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对住房租赁试点企业予以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土地供应储备力度,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优化住房用地供应。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完善“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三是支持个人合理住房需求。适当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对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0%的市县,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业主,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适当减免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支持居民在市场利率下行期间降低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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