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审批效率,依据武汉《市城建局关于落实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武城建〔2020〕6号)、《关于进一步下放房屋建筑工程审批和监管权限的通知》(武项审改办〔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改为项目信息登记,与项目招标登记合并办理。市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市区分工正向清单,开展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许可、监管工作,其中项目性质分工原则优先。
二、简化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新建建筑在底板施工前、改造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联合审查告知书;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包含消防)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施工前将符合施工、消防等要求的技术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图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