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互补发展、东西双向开放协同并进、民族边疆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但同时,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巩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依然较大,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为此,《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加大西部开放力度;加大美丽西部建设力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对西部大开发提出适应新时期发展格局的21项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确保到2020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明显改善,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互补发展、东西双向开放协同并进、民族边疆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指导意见》强调,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优化城镇化布局与形态,提升并发挥国家和区域中心城市功能作用,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和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小城镇。统筹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
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加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运输通道建设,拓展区域开发轴线。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渝昆高铁、西(宁)成(都)铁路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出海、扶贫通道和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加快铁路、公路与港口、园区连接线建设。支持在西部地区建设无水港。完善口岸、跨境运输和信息通道等开放基础设施。
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公园体系建设。
加强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促进成渝、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引领西部地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引擎。推动北部湾、兰州-西宁、呼包鄂榆、宁夏沿黄、黔中、滇中、天山北坡等城市群互动发展。
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绿色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快西南地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西北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
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县级(含兵团团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支持在西部地区建立若干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
改善住房保障条件。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解决农村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改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