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5月13日,住建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市监总局等五部门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会前,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会议强调,今年是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各地要对照建立完善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及时补齐短板、堵上漏洞、强化弱项,如期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要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做好衔接,进一步清除存量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增量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的,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要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继续推进“三区三州”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建设。
《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通知》要求落实,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等七项重点任务。
《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含前期专项行动中尚未整治到位的重大风险隐患),同时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要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要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