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大力治理水环境,还市民绿水青山。在该市人大常委会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针对向水域丢弃、倾倒垃圾等行为,罚款等处罚力度明显提升,增加了污染水域的犯罪成本。
《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四类行为作出界定,并分别列明相应的处罚标准:
向水域丢弃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袋、发泡饭盒、饮料瓶罐等生活垃圾和花草树木的枝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向水域倾倒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袋、发泡饭盒、饮料瓶罐等生活垃圾和花草树木的枝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向水域倾倒或者排放粪便、淤泥、未进行沉淀处理的泥浆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向水域抛弃动物尸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对比发现,比起过往罚则,新条例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以“向水域倾倒生活垃圾”为例,罚款金额从“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提高至“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还规定,各类船舶进入广州水域时,产权人和经营管理人不得开放、使用直排式厕所。在本市景观水域内从事客运、旅游、观光、娱乐等服务的船舶不得设置直排式厕所。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在《关于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指出的八个方面具体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中介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广东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并提出着力解决八个方面的具体问题,涉及20个市,共计问题86项。经汇总,截至2020年3月底,已完成问题整改52项,其余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截至2020年3月底,广东省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城市黑臭水体有525个,473个达到“初见成效”,黑臭消除比例为90.1%。
其中,梅州、清远、揭阳3市黑臭水体整治消除比例分别为100%、100%、80%,打破“消除比例为0”的纪录。惠州、东莞等11市已全部消除黑臭水体。汕头、中山、阳江、湛江、揭阳、云浮6市的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足90%,当中汕头、阳江不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