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区既有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加强既有建筑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已制定出台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规定,按照立法程序做好清理和相关立改废释工作,提高地方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尚未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定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抓紧制定相应规范性文件,确保2020年年底前发布施行,并争取尽快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要严格落实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既有建筑,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既有建筑,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要加快构建既有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区既有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建筑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既有建筑安全问题。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要明确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求。对于依法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要严格落实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要求,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要推行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许可前置安全评价。对于室内装修改造项目,要在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由装修改造主体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许可前,组织完成对结构设计安全的鉴定(检测)和建筑安全的技术评定。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要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既有建筑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治理责任和整治措施。
要建立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鼓励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组建专业巡查队伍等方式,加快建立“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专业检查、政府督查”的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将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危险建筑定期检查以及特定条件下的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同步建立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危险建筑监管和解危工作。创新危险建筑解危方法。对成片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考虑优先纳入城市更新或棚户区改造范围;对危险房屋治理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在管理规定范围内提供便利;对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确实无力承担或者无法全部承担解危费用的,鼓励各地设立解危救助资金,按规定给予使用安全责任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