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排查工作,以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据了解,此次排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统规统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管的其他建设方式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
此次排查的重点有四个方面。在工程质量方面,包括房屋基础不均匀沉降,地面变形、下沉,承重墙体、楼板裂缝;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漏,卫生间地面返坡,地面起砂,墙皮脱落,防护栏杆安装不规范,管道堵塞、漏水,电源插座相序不正确,门窗开关不畅及搬迁群众反映的其他质量问题等。在工程保修方面,包括建设单位在单元楼门口公示栏公布维修电话情况、建立专业维修小组情况,对搬迁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的维修整改情况等。此外,还有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单元楼门口公示栏公开投诉电话情况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在4月30日前要完成县级自查整改,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复查整改。该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机动式巡查等方式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覆盖所有承担安置项目建设任务的县。重点检查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机抽取搬迁户,入户查看排查和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搬迁群众对排查工作意见建议等。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事关扶贫攻坚大局,各地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到小问题即查即改,大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和“后遗症”。同时,要总结质量监管和排查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要畅通渠道,公开工程质量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要主动回访,掌握搬迁群众对质量问题维修结果意见建议,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确保搬迁群众住得安心。(杨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