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3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关心关爱一线环卫工作者。完善环卫作业人员防护措施,坚决防止松懈、麻痹大意思想,保护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要切实关心关爱一线环卫工作者。加快完善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等工作的流程规范,指导督促环卫作业单位不折不扣执行。要完善环卫作业人员防护措施,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切实履责,坚决防止松懈、麻痹大意思想,保护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做好对环卫作业工具、作业场所、工间休息场所,以及环卫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区域的消毒灭菌工作。
要加强力量统筹、做好生产调度,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长期在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要加强人文关怀,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千方百计做好一线环卫工人的饮食调剂和休息保障工作。开展必要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一线环卫职工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通知》要求,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强化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科学设置人工普扫频次。结合地区实际,继续做好医院、商超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清扫保洁。积极有效做好企业园区、公交站点、交通枢纽等复工后人流密集区域周边的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
要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及时收集、清运、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继续严格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继续对废弃口罩收集、清运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居民日常使用产生的口罩,作为生活垃圾管理,要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
要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焚烧厂等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规范进入处理设施各类生活垃圾的检验、称重计量和数据统计,严格禁止医疗废物等进入处理设施。
要全面落实公厕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加强化粪池巡查监管。做好对粪便收运车辆设备、处理设施、作业场所的日常维护和消毒杀菌。
《通知》强调,46个重点城市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积极有序推进厨余垃圾等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武汉、北京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要抓住机遇,有针对性加快各类环卫设施建设,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和焚烧、填埋、生物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等。要对全部在建和新建环卫设施项目,建立项目台账,细化项目规模、工艺、投资、开工时间等内容,确保项目及早复工、开工,扎实有序加快建设。
要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建立渣土堆放场所常态化监测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建设,规范作业管理。加快建筑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再生产品应用。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试点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