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形势已得到初步控制,为积极应对疫情后续影响,3月19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开)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复(开)工基本原则、规范工程项目复(开)工基本流程、严格落实项目复(开)工条件、强化施工过程管控、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等6个方面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复(开)工条件,进一步精简优化复(开)工备案程序,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困难,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尽快复(开)工。
在规范工程项目复(开)工基本流程方面,实行工程项目分级、分类分时精准有序复(开)工。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复(开)工办理流程,改常规的复(开)工前线下审批为原则上建设单位自查达到条件后网上承诺备案即可组织复(开)工。并强调,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和事中事后动态检查监管,发现质量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按照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将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作为项目开(复)工的首要条件。压实项目建设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牵头成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小组,建立覆盖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项目疫情防控体系,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坚决杜绝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备案、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复(开)工;对施工区域实行全封闭、全面消毒,保障物资储备,加强生活保障,对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充分利用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筛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存在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建筑业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要做到‘三个注重’,一要注重有序复工,二要注重疫情防护,三要注重安全生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强调,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筑业企业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做到管理力量到位、技术力量到位、员工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