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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连开次复工会议 复工不再审批 人员不再隔离

2020-03-13 17:10:0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 近日全国各地为了进一步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在1个月的时间里,国务院连发4次通知,连开5次会议,出台多项复工复产政
中华建设网讯  近日全国各地为了进一步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在1个月的时间里,国务院连发4次通知,连开5次会议,出台多项复工复产政策。比如免费发放口罩、减免房租、取消开工证明、降低税率等等。
 
第一次: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区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扩大相关产品产能。
 
第二次:
 
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推动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
 
二要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铁路、民航等要统筹运力做好重点群体运输,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要分级分类提升核酸检测等快速筛查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筛查速度。
 
四要加强重点人群隔离和病例收治。
 
五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
 
七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八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保障一线医护人员防护物资的基础上,努力满足公共服务岗位防护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第三次:
 
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第四次:
 
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紧急发文,《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于中、高风险两类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列明办理程序、材料和时限,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防止出现层层加码、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等现象。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等。对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可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提高复工复产率。
 
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劳动力输出地可对在省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无可疑症状且不属于隔离观察对象(或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出具健康证明,输入地对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人员,可不再实施隔离观察。
 
1个月连开5次国务院会议复产,一堆利好政策出台
 
3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二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收费。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调利率、延付息、减税收方面再度加码,出台了更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另外,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减税收”的基础上再度发力。会议明确,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
 
2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则是,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通过减免国有物业房租、下调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实施临时性支持措施。
 
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此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例如,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同时,在金融支持企业方面,提出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除国务院常委会之外,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指出,当前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指导企事业单位分类精准科学防控至关重要。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实行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分区分级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推动有序复工复产,纠正影响复工复产的不合理规定,解决用工、物流、资金等问题,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尽快提高工业行业、交通物流、重大工程复工率,为抗击疫情提供坚实保障,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复产复工地方障碍多,企业投诉无门
 
在疫情高压之下,很多企业都站倒闭的边缘,上海华山医院感染科的“硬核主任”张文宏指出,如果不尽快复工,大家不吃不喝,没地方买菜,死亡率将高于新冠肺炎。如果医院不复工,肿瘤病人不能得到化疗,其他感染的人得不到救治,那么死于其他疾病的病人要远远超过新冠病人。所以现在的复工是合理的,也是应该的。但是据水泥人网了解,目前很多地方还为复工复产设置了很多的障碍,比如说很多地方存在严重的重复性隔离,有务工人员在家隔离了几十天,返程以后还要面临14天的隔离,有些地方每两到四天甚至五天才允许居民出门一次。
 
各省发布复产复工举报电话
 
所以截止目前,从国务院到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很多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政策,但是据水泥人网了解,目前很多企业都比较迷茫,如果复工后企业出现一人被感染,企业所有人员不仅面临着被隔离的局面,而且企业还要面临整改和罚款,所以现在很多中小型企业都在存复工不复产的情况。表面上看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实际上在执行的过程中大打折扣,特别那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即便是大企业,也在复工与不复工之间徘徊。(来源:建筑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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