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委省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青海省住建厅3月12日印发《青海省2020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明确,进一步巩固前期住建行业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深挖彻查,依法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出借资质、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市场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方案》强调,专项整治要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着眼于稳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以下3个重点方面开展:一是工程发包承包方面。重点整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及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工程招投标方面。重点整治非法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骗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标书、标的物、样品,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威胁、强迫、利诱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行为,交易过程中寻衅滋事,闹访、缠访、恶意投诉,以投诉、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三是疫情防控方面。以疫情防控名义故意扰乱承发包程序、干扰开评标活动、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伪造虚假电子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9月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及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单位进行深入排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信用扣分。对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移送当地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技术应运,加强部门协同,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为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