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省“三创四建”活动要求,持续推进河北省住建系统“2635”重点任务实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0年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6项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分别明确了年度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河北省于2018年启动了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882个。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690个,占三年计划任务的78.2%。
2020年,城中村改造工程被列入全省20项民心工程。新近出台的《2020年城中村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全力实施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今年全省启动19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对城中村改造运作模式、资金筹集渠道、征迁安置等工作,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范运作模式,收储土地公开竞价。采取政府直接运作或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统一组织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土地收储等工作。收储的土地按照土地供应计划和市场需求状况,公开竞价出让。
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创新模式。鼓励项目实施主体加强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筹资新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最大限度争取支持资金,努力拓宽筹资渠道。
依法有序征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科学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及时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依法有序组织土地和房屋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安置先行,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将安置房建设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安置小区的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安置房建设未开工的,不得进行相应的商品房开发建设。
实施方案特别强调,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严格履行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手续。提高手续审批效率,推行联审联验,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审批事项,限时办结。
为把好事办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在征地补偿和回迁安置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宣传城中村改造好政策、好典型、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努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