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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2020-03-12 06:50:59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6000万人左右。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6000万人左右。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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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从总体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缓解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题、健全用地支持政策、优化人力资源、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强化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对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政策进行了系统阐述。《意见》紧紧聚焦融资难、用地难、招人难、配套难、服务难等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政策。
 
《意见》提出了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经过3-5年努力,工作协同、政策协调的机制更加顺畅,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返乡入乡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6000万人左右。
 
《意见》强调,要把返乡入乡创业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紧密结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大局统筹推进。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带动返乡入乡创业再上新台阶。
 
《意见》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和流程,清理各类不合理的审批和许可事项,坚决防止增加不合理收费项目。
 
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鼓励网上审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实施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等服务。
 
完善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土地流转政策,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家庭将相对闲置的承包地集中流转给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拓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鼓励针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先行先试。返乡入乡人员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农家乐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的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信息、交通、寄递、物流等基础设施。
 
增加优质教育、住房等供给,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居住等实际问题。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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