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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新闻发言人应柏平答记者问

2020-03-09 11:40:34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核心摘要:为及时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3月6日15时,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在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应柏平参加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及时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3月6日15时,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在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应柏平参加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据了解,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请问我们省实施情况如何?另外,对于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的环卫、物业、公交等人员,在住房保障方面有什么特别帮扶政策没?


应柏平:关于第一个问题。2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全省各地都已细化落实。这一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企业方面:今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停缴。职工方面:今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职工缓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截至3月5日,全省共有687家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2059家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就企业而言,累计降比、缓缴金额达6530余万元。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已出台政策,对奋战在防疫第一线的医护、公交、环卫、物业等人员,有住房困难的予以重点帮助。其中,对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还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目前,全省各地已先后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具体配套措施。    另外,我还要说明的是对复工复产企业的住房困难职工,我们还有四个方面的政策保障举措:一是要求各地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二是今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三是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


记者:这次疫情对建筑业有较大影响,请问如何推进建筑企业复工复产,你们有哪些举措?应柏平:正如刚才记者提问所说,建筑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强,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目前,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16511家,从业人约620万人,其中在省内有项目的4299家,在建工地项目19711个,包括省级重点建设工程318个(项目691个)。疫情发生后,全省建筑企业同样面临返岗人员少、原材料供应难、资金压力大,以及施工合同纠纷逐步显现等问题。对此,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准施策统筹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并深入一线进行宣讲,指导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其中涉及建筑业企业的一是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合理顺延工期。二是帮助企业减轻资金负担。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另外,协调帮助企业降低用水用气成本,降低或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三是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手续;一般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四是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变更。同时,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收取。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企业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截至3月5号(昨天),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复)工工地19681个,复工率为99.8%;其中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复工率为100%。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企业,以及建筑材料生产供应企业等作为上下链产业,相互关联、密不可分。我们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的复工复产。目前,全省房地产企业已复工4258家、复工率99.8%,房地产经纪门店已复工9315家,复工率54.3%。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确保惠企政策落地、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帮扶和督导力度,确保“两手硬”“两战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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