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再次挂出48条《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其中“松绑”商服类项目的内容全文被删除。
此前,3月3日,广州发布的48条措施中,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专门规定,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同时,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近日查询发现,该文件被从广州市政府官网撤下。5日再次发布显示,其中关于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和销售对象的内容全部删除。商服类项目,也称为“商办项目”,即用于商业和办公的写字楼、商铺、公寓等。2017年,广州曾出台“330”规定,新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销售对象和再次转让对象都应当是法人单位。2018年底,广州市出台的政策又明确, 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之前发布的“48条”中对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且取消了300平方米的最小分割面积限制,被认为是广州对商服类项目的购买限制全面“松绑”。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此前分析认为,广州对商服类项目的“松绑”会有利于市场活跃,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可以加快项目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