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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实现医疗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020-03-02 08:59:0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住建部、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下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住建部、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下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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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从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做好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引导、开展总结评估等八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方案》在每项措施后都明确了负责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及时制定或完善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同时要求牵头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政策全部兑现,取得扎实成效。
 
在八项措施中,住建部需要承担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将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等区别管理。做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接收、运输和处理工作。
 
二是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三是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住房城乡建设(环卫)部门要及时提供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废弃物监督执法结果定期通报、监管资源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成本等因素,鼓励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将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规收入项目。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
 
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主要媒体、各领域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企业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引导行业、机构和公众增强对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正确认知,重点引导其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安全性有更加科学、客观和充分的认识。加大对涉医疗机构废弃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和机构的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开展总结评估。
 
相关牵头部门要于2020年底前组织对各牵头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2022年底前完成全面评估,对任务未完成、职责不履行的地方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环保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环保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工作。但在实践中,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能力水平与医疗机构需求和人民群众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求,输液瓶(袋)管理存在困难,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的费用负担重,部门间的综合监管还有一定难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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