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3月11日,住建部公布《关于拟命名第九批(2018年)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示》,石家庄市等18个城市将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申报城市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对18个城市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通过考核的城市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11日至4月11日。
拟命名第九批(2018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如下:
河北省:石家庄市、沧州市
江苏省:溧阳市、东台市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蚌埠市、宿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泉州市
山东省:淄博市、安丘市、滨州市
湖北省:宜昌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
四川省:遂宁市
贵州省:凯里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