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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国将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2020-01-16 08:13:12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2020年1月14日, 人社部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今年我国将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用人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2020年1月14日, 人社部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今年我国将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用人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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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今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认定发证。同时,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用人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也就是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评价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和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
 
当然,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资格,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过去的职业资格评价改为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是放权给用人主体和社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将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拓展更大空间,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更多的评价机会。
 
据介绍,下一步,我国将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具体做法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两类评价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以企业为主阵地,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确定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企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最新技术规范,自主选择评价方式方法,把企业认可的技能人才选评出来,并兑现相应待遇。
 
此外,还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社会人员、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技能评价服务。政府部门主要做好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和服务等工作。政府与市场共同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为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成长成才提供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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