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昌海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总结2019年住建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贡献力量。刚才,武汉市城管委、襄阳市住建局、宜昌市城管委、荆州市住建局、荆门市住建局、鄂州市城管委、孝感市住建局七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会上还印发了书面交流材料,请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汉桥同志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请大家抓好落实。
步履匆匆,广大干部职工又走过了辛劳而充实、繁忙而精彩的一年。一年来,全省住建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念好“住治服”三字经,凝心聚力,拼搏奉献,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向全省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
这一年,我们牢记嘱托加油干,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两个维护”。党中央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省住建系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施方案》,部署了17项落实举措,全力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6月初,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后,蒋超良书记主持省委常委会及时学习,并将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王晓东省长主持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省厅两次召开视频会议,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全省住建系统以奋进姿态、务实成效,坚守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
这一年,我们千方百计稳增长,房地产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进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稳投资作为稳增长的核心作用。预计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126亿元,同比增长9.2%;完成城乡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360亿元,同比增长8%。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省级奖补和地方配套共投入资金14亿元。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困难企业减缴公积金1.5亿元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行动和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预计全年完成总产值1.68万亿元,同比增长12%,为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一年,我们坚定不移促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认真履行“50+100”改革牵头职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四个统一”的改革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省市两级审批管理系统全部实现上线运行,3876个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网上审批,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100个工作日完成全流程审批的目标基本实现。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省直部门考核中位居前列。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17个市州和80%的县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基本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工作。大别山(麻城)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建成运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逐步推进。
这一年,我们全力以赴优生态,城乡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全省828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转入试运行,接入在线监测设施794个,建成主支管网9679公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出台《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147个社区和3907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分类,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0%;建成垃圾中转站1872座,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151座,新开工47座,完成投资47亿元。荆门静脉产业园部分建成运行。开展“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动员干部职工群众496.5万余人次,清理积存垃圾67万余吨。全国市容市貌整治现场会在我省召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先后报道我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建成城镇公厕3447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12个,完成率99%,超额完成90%的目标任务。持续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全省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32个,建筑面积1814万平方米。武汉市坚持办赛事与建城市相融合,提升了城市功能品质。荆州园博会展示了生态与艺术交融的园林盛宴。华新水泥厂旧址、老河口5133厂列入国家工业遗产,“工业锈带”变“生活秀带”,成为当地文化新地标。
这一年,我们真抓实干惠民生,住房条件的改善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11万套,建成9.2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3万户,发行棚改专项债340亿元,发放贷款453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80个,惠及4284栋14万户居民。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襄阳市创新保障房后期管理,推行“红管家”服务。武汉、宜昌、襄阳、十堰等4个租赁试点城市培育企业92家,筹集长租公寓20.2万套(间),解决了部分新市民住房问题。全省通报查处住房租赁中介典型案例577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预计达850亿元,同比增长12.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预计发放公积金贷款516亿元,同比增幅达45%。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攻坚行动,全省7.5万户存量任务全部竣工,4类重点对象危房实现全清零。
这一年,我们守住底线防风险,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贡献了力量。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改。坚持稳房价稳预期,建设运行全省房地产大数据监测平台,实行“一城一策”分类调控,全省商品住房销售面积7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8%;库存消化周期10个月,保持在合理区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基本保持稳定。武汉公积金中心实行精细化管理,有效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孝感市开发上线存量房交易资金及佣金监管系统,对规范中介市场、防止交易资金挪用发挥了较好作用。大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点,住建部在我省召开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推进会暨观摩会,8项工程获2018-2019年度鲁班奖。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亡人事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保大庆迎军运”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一年,我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省住建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上下一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一章三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及时跟进学习,用坚定的理想信念滋养了初心。紧盯中央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问题、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任务、省委专项整治问题以及检视反思查找的问题,聚力攻坚抓整改,1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项,9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其余5项列入长期整改计划。加强与地方住建部门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各地将主题教育与“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服务企业提质年”等活动相结合,倾听基层呼声,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对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政治巡察全覆盖,首轮巡察的9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7个,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住建部的有力指导,离不开各级住建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奋进和共同努力。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奋战在第一线,风里来、雨里去,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一年来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我省住建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转型时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尚不牢固,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没有完全到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方面,区域分化明显,高房价与高库存并存,武汉市房价指数上涨幅度较大,黄石、孝感、神农架等地商品住房消化周期超过15个月;另一方面,政策协调不够,土地供应、金融投放不均衡影响市场供需关系,部分市县楼面地价同比增幅超过20%,一些中小城市过度遏制房地产合理融资,首套房贷款利率超过6%。二是住房保障没有形成租购并举体系,部分城市公租房短缺与闲置并存,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精准保障力度不够,新市民群体尚未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三是城市建设管理统筹不够,“城市病”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离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城市品质方面,城市设计、风貌管控有待加强,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小城镇脏乱差问题比较普遍;城市功能方面,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较重,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职责有待理顺,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四是建筑业转型发展步子不够大,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面临着市场主体认可度不高、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企业反映用工难、融资难,砂石等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企业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现象仍然存在;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监管方式和手段落后。五是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工作落实中仍然有“中阻梗”,存在缓慢作为、敷衍应付等现象。机构改革架构重建、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以上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谋划“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任务艰巨、充满挑战,全省住建系统要进一步坚定做好明年工作的信心决心。信心决心来自于全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态势,对住建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信心决心来自于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给住建工作创造的广阔空间;信心决心来自于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工作部署,给住房城乡建设带来的政策机遇。今年以来,国家推出稳投资系列举措,效果已经显现,明年我省基础设施投资将在稳增长中担纲更有分量的角色。
做好2020年的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住建部门是政治部门,住建工作是政治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生根。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紧紧围绕这“两个大局”观察思考问题、谋划推动工作,自觉把工作融入到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大保护、“一芯两带三区”等重大战略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使住建各项工作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二是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住房城乡建设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全力保障群众用水、用气安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必须牢牢把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的主战场。要紧紧扭住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内涵集约式的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路,决不能再回到“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粗放式发展老路上。要着力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变革,以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为目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是必须牢牢把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改革创新,把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贯穿到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园林绿化、建筑业发展等各个方面,贯穿到工作谋划、执行、评价的各个环节,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住建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是必须牢牢把握系统化的工作方法,健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体系。住建工作者要掌握系统化的工作方法,用发展、联系、整体的观点看待问题、推进工作。处理好“稳”与“进”的关系,既要守住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等稳的底线,把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预案做得周密一些,又要在“三大攻坚战”、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勇于担当、用劲下力;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当前最紧要的是破除阻碍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破促立,推动立实,主动转理念、转方式、促改革,善于从源头和深层次上解决长年困扰的问题,推动住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既要抓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眼前工作,又要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的工作体系。要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2020年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着力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治理、惠民生、补短板、促发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工作主要目标是:
——投资方面,全省住建领域完成投资8100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400亿元,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50亿元;
——住房保障方面,老旧小区改造34万户,棚户区改造4.7万户,完成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9000户;
——人居环境方面,全省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95%以上,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占比达到70%;
——建筑业方面,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保持12%左右的增长速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700万平方米,完成绿色建筑标识面积不少于1400万平方米;
——营商环境方面,持续深入推进“50+100”改革,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安全监管方面,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0.32以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实现以上目标,必须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房地产市场稳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要建立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出台我省实施办法,落实省级监控指导责任和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状态。建立三项制度,即房地产目标管理制度,城市政府要制定地价、房价、库存等市场发展目标,促进住房市场供需长期平衡、房价稳定;“一城一策”制度,因地制宜采取土地、金融、财税、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住房发展规划制度,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健全住房市场体系与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三个体系,即市场监测指标体系,依托房地产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4+13”指标体系,监测和衡量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状态;政策联动和统筹协调工作体系,建立住房与土地、金融部门联动机制;分级评价考核督查体系,逐级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要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总结推广住房租赁试点经验,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各地要依托湖北省住房租赁中介监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名认证公示制度、房源核验制度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武汉市等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要通过新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源等多种方式增加有效供给,鼓励发展长期租赁住房。实施征收补偿监测制度。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质量,平衡好城市更新、房屋征收与稳增长、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关系。完善商品房交易制度。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优化房屋网签备案流程。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党员示范岗,搭建起企业与社区、居民间沟通的桥梁,推动“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打造“有色彩、有温暖、有活力”的物业服务管理新格局。
三是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并结合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研究探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住房保障对象要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方式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为主。扩宽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渠道,鼓励各地利用集体建设性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商品房配建筹集保障性住房,盘活现有空置公租房。规范发展公租房,对于武汉、襄阳、宜昌等公租房严重短缺的城市,支持以需定供新建公租房。遵循“六个严禁”的要求,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住建部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方式、群众共建等9个方面机制,进一步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完善支持政策。注重整体规划设计,以水、电、路、气、管网管线以及公共空间改造为重点,提升老旧小区居住面貌。继续实施“扩面工程3年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千亿公积金”目标。瞄准以进城务工人员、新毕业大学生等为代表的新市民,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为代表的自由职业者,以民办教师、民办医生等为代表的非公单位职工等重点人群,补强制度扩面短板。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二、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是“有机生命体”,城市建设一定要有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开发建设从“规模和速度”向“品质和内涵”转变,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一是加快绿色城市建设。落实我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健全绿色城市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要按照绿色、智能、创新要求,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使用先进环保节能材料和技术工艺标准,营造优质绿色市政环境。全年完成建设地下综合管廊50公里、海绵城市50平方公里。要围绕“绿点、绿线、绿面”三大绿化体系,加大园林绿化投入,因地制宜实施公园绿地、道路绿地、滨河绿地、小区绿地和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要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动市州一级全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大力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三年计划,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行“厂-网-河”一体化污水处理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以生态治理提升绿色“颜值”。要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和社区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改造,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拓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建筑类型和数量。鼓励新建高校、医院按“绿色学校”“绿色医院”标准建设。要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加快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谋划建设60个末端处理设施重大项目。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出台我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培养形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新时尚。
二是注重人文城市建设。注重城市内涵提升和品质优先,更加突出以人为中心和可持续发展,塑造有情感、有温度、有关爱的柔性空间。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健身、文化、购物、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武汉、孝感要继续做好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探索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组织模式、建设方式和资金筹措机制,为群众文化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建立完整的社区环境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让群众有家园感、花园感、归属感。持续推进城镇“厕所革命”,全面完成剩余450座改建任务,推进社会公厕免费开放,确保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达到3座以上。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开展全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2020年底前完成县城历史建筑确定。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公布后,各地要编制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传承城市文明,增强城市底蕴。
三是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要求,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绘制精谨细腻的“工笔画”,让城市处处打动人心。要建立城市评价标准体系。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细化完善没有“城市病”的城市标准,围绕生态宜居、城市特色、安全韧性等内容,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打造特色街区。指导各地开展城市设计编制,明确城市整体景观风貌格局,提升地铁站、公交站、步行街等公共空间设计艺术水平,增添城市魅力。要通畅城市路网。优化城市停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提高停车信息化管理水平,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清理车辆占道、疏导占道经营、提升铺装水平,建设系统独立的自行车专用道。要美化城市“家具”。提升城市雕塑、标志标牌、信息设施、道路照明的内涵和美感,建成一批精美实用的艺术景观设施。加强城市细部管理,让“盖子、箱子、牌子、杆子、篦子”都“有法可依”。要形成优美天际线。加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美化主次道景观,集中开展清理建筑物天际线专项整治行动,优化美化第五立面,打造视觉清朗的城市天际线。
四是抓好安全城市建设。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城市品质。要加强供水、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督管理,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保障水安全。规范饮用水源地管理,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2020年底,每个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备用水源地。强化水厂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城镇二次供水管理,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完善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保障气安全。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石油气瓶智能化实名制监管,建立燃气建设管理标准体系。保障桥梁道路安全。建立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成存量城市危桥加固和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任务。加强井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建立井盖档案登记制度,实行数字化管理,落实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杜绝“落井”悲剧重演。保障各类管线安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推进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建设和维护,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是时代命题,体现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景。要坚持规划引领、基础先行、需求导向、应用示范,探索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框架。支持武汉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国家试点示范工作,建设“云、车、路”协同一体基础设施、智能化道路系统。要在既有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国家和省级平台的联网。要加速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城市治理,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和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要打造“智慧住建”,制定《湖北省“智慧住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整合分散的数据资源,形成“智慧住建综合数据中心”,围绕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业务,搭建“智慧住建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决策科学、治理精准、服务高效的新型运行模式。
积极推进城市群建设,建立城市协作机制,推动基础设施、要素资源、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政策协调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城市治理一体化、产业市场一体化、勘察设计一体化、信息平台一体化,在城市群建设中展现住建积极作为。
三、着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治理和解决生活污水、垃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高质量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各项任务。
一是要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对2020年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预安排补助资金,省厅将以4类重点对象总户数为基数,按动态新增率0.46%预下达危房改造计划。扩大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范围,对28个国家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之外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农户,各地要开展全面排查,预安排补助资金,建立排查改造长效机制,确保不漏一户,应改尽改。脱贫攻坚越到最后时刻越要响鼓重锤。要深入开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二是要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为切入点,营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农村工匠培训,传承好农村传统建筑风格。建立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标准,严格考核,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激发群众和社会参与热情,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全面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小城镇“脏乱差”是民生之怨,更是住建之痛。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就是要切实解决建设乱、街道堵、立面脏、环境污、功能差等问题,为群众提供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要总结试点经验,编制《“擦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全面开展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三整治”,让小城镇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幸福。
四、着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锚定“建造强省”目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服务企业力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向创新要活力。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落实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坚定不移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推动建造方式转型。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开展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广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适用性、规模化应用。
二是向改革要动力。积极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工程造价改革。围绕解决现行工程计价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支持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标准技术创新,力争每年出台40个左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行动。加大对164家重点扶持企业的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培育人才和创优质工程,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严格优惠政策兑现。发挥企企合作、银企合作、政企合作、校企合作平台的作用,尊商、敬商、亲商,为企业点亮探路前行的灯、打好遮风挡雨的伞。
三是向市场要潜力。统筹国内国际建筑市场,大力支持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统筹协调全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步伐,大力支持企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更多“鄂品出境”“鄂企出海”,提升我省建筑业外向型发展的能力。
四是向管理要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在建项目全部入库,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入网,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动态监管和信用管理。推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信息公开,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让守信者得“甜头”、让失信者有“痛感”。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属地管理责任,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修订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手册》,编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要点》,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
五、着力稳投资谋项目,争当经济战场主攻手
稳投资是稳内需、稳经济的扛鼎之举,谋项目就是谋发展、谋民生、谋未来。要结合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的谋划,拿出实实在在的成果。
一是要高质量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充分把握国家和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及部署要求,运用好“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加快推进住建行业“十四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确定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期间拟推进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将规划编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加强工作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规划的笼子,做到项目化、具体化、资金化,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争得主动、赢得先机。
二是要高标准推进重大项目谋划。抢抓国家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大力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扎实做好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建立激励机制,结合省级住建领域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工作,抓实全省住建领域投资项目库,每月定时开展项目入库、调度、转化工作。建立从谋划储备、建设推进到竣工达效的全周期项目管理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部门分级管理,压实项目谋划推进责任。根据全省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年度部署,省厅将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每月进行项目调度,适时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要高效率推进城建统计改革。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统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城建统计改革,建立城建投资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数据利用机制和数据核查机制,构建科学的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结合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重大项目智慧应用系统平台,建立全省住建领域重大项目投资统计分析系统,为住建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改革意识,运用新理念、新思维,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住建事业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
一是要完善城乡治理体系。坚持突出重点、守正创新、系统集成,加强省级层面顶层制度设计,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治理、住房保障、建筑节能等行业立法。建立完善行业监管基础性制度,坚持住建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行业信用体系,修订完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普治并举,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法治住建能力和水平,开辟住建之治新境界。
二是要全面完成“50+100”改革。“50+100”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硬任务,必须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确保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尽快建立“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实行区域评估制度,规范中介服务,完善改革配套制度。要着力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套标准”,制定全省通用服务事项目录,推动各类要素标准化。构建全省一体化审批业务办理体系,完善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省市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三是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一网通办”,推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实行全程在线办理,实现“零跑动”,提高网上办理深度;推动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权利类型、设立依据“四统一”,实现“三级四同”,持续深化“三减一规”审批改革,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规范审批服务。聚焦政务服务热线和“好差评”系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率先在全省自贸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四是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重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业领域乱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七、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良好氛围
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时发力,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筑牢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
一是要守初心讲党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等载体,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及时修枝剪叶、补钙壮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各级住建部门要花更大气力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难题,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机制,持续推进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培植以“勇于创新、精益管理、担当意识、人民情怀”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文化,传播正能量、激发内动力。越是关键之年,越要迎难而上,越需要斗争精神。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对标先进、放眼全国,全面拉高标杆、勇于争先担当,敢于跟最强的比、善于向最好的学,以住建之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要抓队伍强基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经常开展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着眼近期需求和长远需要,增强年轻干部储备,为年轻干部提供经受风雨磨砺、摸爬滚打的平台。创新基层一线人员培养培训方式,抓好全省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实训教学,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围绕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用好住建部系列教材,持续加大对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开展以“队伍联建、任务联抓、改革联推、品牌联创”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党建联动,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要担使命重落实。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紧扣目标狠抓发展,奋勇攻坚破解难题。目前,全省住建系统承担的国家级试点任务有十余项,比如,垃圾分类试点、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公租房管理试点等等,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出色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努力试出成效,试出样板,试出标杆。坚持领导干部牵头主持重点课题调研、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持续深入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把大走访作为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实行“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用一个“快”字,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凸显新时代新气象。
四是要重廉洁树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化,注重运用谈心谈话、干部档案审核等渠道,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加强廉政风险定期排查,对容易产生利益交换的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完善落实全程记录、监督制约、轮岗交流等制度,提高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考核评价机制,单位评先评优首先算清廉政账,干部任用首先过好廉洁关。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省委部委、省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强化机关纪委、巡察机构与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联动,形成推动整改的叠加效应。深入开展“清廉住建”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建筑质量安全等领域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借贷、违规持股、违规房产交易等方面顶风违纪问题,以清正清廉为干事创业添锐气、增底气。
同志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倒计时,让我们与时间赛跑、用奋斗发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湖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