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全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重点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和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
《方案》提出了整治目标: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
一是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二是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暗挖工程的治理和防控,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牢固、灵敏、无缺损,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
督促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规范开展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冬季施工要求,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强化施工现场防滑、防冻安全管理。
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临时用电以及油漆、稀料、木材、外墙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事故。
《方案》强调,坚决杜绝因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事故责任单位,依法给予限制投标、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于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的处罚,形成对事故责任企业人员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营造“法莫违,违法必被究”的法治环境,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据了解,本次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2月29日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