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的认定标准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根据最新政策,周口市建成于2000年至2005年底,配套设施缺项、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的小区,可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择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
已纳入棚改计划的居民自建房和城中村,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周口市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老旧小区改造。
周口市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来源于四个部分:小区业主自筹、地方财政补助、专业公司优惠、市场主体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根据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首批投资计划,周口市共有149个老旧小区将获得发改部门资金1.76亿元,其中川汇区59个小区获得资金支持8475万元已拨付。通过财政部门,周口市争取资金2.17亿元。
253个老旧小区将迎来“蝶变”
记者从周口市住建局了解到,全市2019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共253个,涉及栋数1050栋,26163户,预计投资5.82亿元。
其中,川汇区老旧小区108个,涉及442栋,12791户,预计投资1.59亿元;项城市25个,涉及160栋楼、3371户,投资7889万元;扶沟县5个,涉及25栋楼、423户,投资413万元;淮阳县12个,涉及100栋楼、4246户,投资5383万元;商水县44个,涉及80栋楼、1794户,投资1.36亿元;太康县20个,涉及65栋楼、1358户,投资7146万元;沈丘县2个,涉及5栋楼、148户,投资240万元;郸城县14个,涉及19栋楼、601户,投资2984万元;鹿邑县23个,涉及154栋楼、1431户,投资4768万元。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等,以及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条件成熟的可加装电梯等;配套养老抚幼、助餐购物、家政快递、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等;同时还将海绵城市建设、适老化设施等新技术、新理念引入改造中。改进规范物业管理、治安管理,让小区改成“功能基本配套、设施建设完好、基础条件提升”的“新”小区,做到“有人管”,“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