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则》适用于北京老城内,即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以及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风貌和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其外立面、公共空间等可视范围内的修缮工作执行《导则》。
《导则》从院落和房屋两个维度对修缮等级进行了细分,包括三类院落、五类建筑。
《导则》适用范围内的院落、建筑均可对号入座,分别对应不同的修缮标准。各区可以按照分级分类情况,制定年度修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修缮顺序。
《导则》还明确了翻建、大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等五类修缮类型。其中特别强调,传统风貌建筑的翻建,宜保留和利用旧材料,按传统规制做法恢复。
《导则》要求,屋面材料需满足保温和防水要求,院落地面铺装宜采用透水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瓦和彩钢保温屋面板,屋面宜增加保温和防水功能,提升建筑品质。
按照《导则》要求,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要准确把握文化特色,修缮后符合区域文化要求,避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要注意保留和恢复胡同内原有文化元素,塑造具有老北京文化特色的胡同空间。
《导则》附录了大量图例、照片,充分展示传统风貌建筑的工艺、做法、效果,供施工队伍直观感受,对照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最大限度的保留原形制、采用原工艺、用好旧材料;要加强对旧材料、旧构件的分类收集、统筹管理、合理使用,对于强度不够或残损的旧材料,可以降级使用;注重传统建材与新型建材的有机结合使用,针对老城保护性修缮实际,研究改进施工工艺和技术。
同时,《导则》注重新科技在修缮中的应用,可以运用BIM技术,绿色节能建材,装配式装修,重点在厨房、卫生间等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上给予技术支持,改善居住条件。
来源丨北京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