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重庆市发布《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工作的意见》。《意见》围绕“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两个基本面,列出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4个板块、26项重点任务和194个重点项目,提出全面建设“山水、人文、城市”三位一体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区县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将改造思路由“拆、改、留”调整为“留、改、拆”,注重人居环境改善,采用微改造,下足“绣花”功夫,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坚决杜绝“拆真古迹、建假古董”。
《意见》规定了保护范围:对市域内不同历史时期积淀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传统特色风貌、凝聚乡愁的街区、道路、街巷、村镇和建筑等,进行整体保护。其中,经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及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护的重点内容。保护传承中应彰显“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抗战陪都、西南大区”五类传统风貌特征。
《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
2018年,启动抢救一批需求急迫、社会关注的项目,初步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良好开局态势;施行《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19年,全面启动已经公布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项目;一批传承重庆历史文脉,彰显城乡特色风貌的不可移动文物、街区、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2020年,完成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评定工作;历史文化片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历史文化观光游览体系基本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初现成效。
2022年,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体系不断充实,基本形成遍布城镇、乡村的文化邻里中心,构建全市“三江四廊”和主城区“两江四岸”文化走廊的保护格局。
《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资源普查,完善保护规划。2020年前确定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申报名录,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全市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工作。
2020年前,建成重庆市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库功能,搭建申报评估系统和监控管理平台。
2019年,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专项规划》;2019-2022年,新编、修编一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完善重点文物保护规划。
二是推进保护修缮,塑造人文精品。将朝天门片区治理提升方案列为“一号工程”,优化岸线功能及码头布局,突出生态保护和岸线修复,提升朝天门景观,展示城墙遗址及缆车景观,整改高架桥消极空间,传承山城吊脚楼经典元素。
2019-2022年启动渝中区十八梯、南岸区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利用和环境品质提升,推进渝中区山城巷、李子坝等28个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保护修缮利用。
2019-2022年,有序推进巴南区丰盛镇、铜梁区安居镇、江津区中山镇等53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利用,推进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酉阳县酉水河镇河湾村等46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修缮利用。
2019-2022年,各区县每年遴选1-2处历史建筑开展保护修缮利用,完成已批准公布的257处历史建筑修缮,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100个。有序推进渝中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特别强调,要加强城市有机更新和历史文脉传承。各区县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将改造思路由“拆、改、留”调整为“留、改、拆”,注重人居环境改善,采用微改造,下足“绣花”功夫,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坚决杜绝“拆真古迹、建假古董”。
三是传承历史文脉,弘扬优秀文化。传承以红岩精神为代表的革命文化,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串联革命领导人在重庆的足迹路线,深入宣传王良、江竹筠等革命烈士先进事迹,建设重庆谈判纪念馆、中共西南局纪念馆、革命历史博物馆;实施红岩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程,加强“红色三岩”(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整体衔接。
突出文化邻里中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利用散布于城乡的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植入文化博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图书阅览等功能。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文化、民俗文化,赋予巴渝民宿丰富文化底蕴,推进缙云山巴渝民宿建设。
整体保护主城区“两江四岸”历史文化资源,依托九龙半岛、钓鱼嘴半岛及原重钢片区建设长江文化艺术湾区;打造南滨路传统风貌带,建设开埠文化博物馆和开埠文化遗址公园;建设朝天门历史文化陈列厅。
四是完善法规体系,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法规制度建设。落实保护责任主体。强化职责分工。加强保护措施。督促保护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