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长效机制方案中,合肥出台的的住房租赁税费政策为全国最优,方案已经国务院签批、住建部备案,相关政策待税务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即可实施。
2017年8月,住建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2017年8月,合肥市即下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探索建立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和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合肥市自2018年起,为激活社会存量房源,在全国率先出台住房租赁奖补政策。今年9月23日,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的合肥市发布五条创新探索住房租赁试点措施,涉及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培育规模化企业和规范市场等方面。在评估执行结果的基础上,对奖补政策进行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扩大奖补范围、税负基本均衡及简化申领流程。
扩大奖补范围。将个人业主、专业化租赁企业和居间类中介公司纳入奖补范围,并把符合条件的商改租、工改租项目也纳入2019年度补助范围。
税负基本均衡。奖补标准适当向租赁企业倾斜,重点引导租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提供居间服务的企业,奖补标准为每年1.2元/平方米;对分散式租赁企业,按企业规模不同,奖补标准分为每年14元/平方米和每年20元/平方米两个档次;对商改租、工改租项目,奖补标准为每年10元/平方米。
简化申领流程。申请主体只需在合肥市住房租赁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系统将自动核对身份、产权和合同信息,根据备案时间自动计算奖补金额,申请人只需平台申请,在完成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将及时发放奖补资金。
其中个人出租自有住房3年内按综合征收率0%征收,3年后按综合征收率1%征收。将符合个税改革相关条件的住房租金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