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推动各地盘活使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通过预留部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简化现代农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用地审批程序等方式,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宅基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所在村乡村建设需求,推动节约指标跨省流转,交易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强化投入保障、支撑乡村振兴。依法落实农业投入总量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法定要求,把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的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推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同时,建立将大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分配导向,推动地方划定土地出让金用于乡村振兴的最低比例。
强化人才保障,支撑乡村振兴。把推动规划人才下乡服务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为推动乡村有序建设、规范发展打下基础。同时,落实好人才招引的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返乡创业、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扶持政策措施,在人员编制、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保衔接、创业扶持等方面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将福利待遇与推动乡村振兴实绩、服务基层贡献挂钩,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有作为。(成华、瀛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