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通知要求,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专业分包制度,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招标主体责任追溯,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超标准建设,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推动开展老城区、老工业区保护更新,建立建筑拆除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动一批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建材质量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关行业协会应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