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全国首例:合肥实行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

2019-09-03 08:02:08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安徽省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按宗地确定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按宗地确定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QQ图片20190902103314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告》提出,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周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综合均价和二手房成交价格情况,按宗地确定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
 
调整商品住宅用地拍卖方式。将"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拍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以最高限价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以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宗地竞得人。
 
《公告》强调,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应相对集中,成幢连片;其不动产权证书统一首次登记至竞得人或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下;与可售商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自持用于租赁商品住房实行全装修交付,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5年。
下一篇:

住建部:推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

上一篇:

武汉大东湖深隧项目支隧工程首段贯通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