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8月5日,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135.2万户,已全部纳入2019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范围,须于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现场抽查核实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和房屋危险性鉴定结果,确保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精准。逐户制定改造措施,明确拟采取的改造方式、补助资金标准、计划改造时间等内容,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通知》强调,坚持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落实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并制定本地区细化标准,对不达标的要整改到位;对明显超标的要予以纠正,对未明显超标的注意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
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中央财政2019年按照对4类重点对象在全国户均1.4万元的基础上每户提高2000元、对其他危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的标准,单列"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力量资助和村民互助,构建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贫困县要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要加强危房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回头看"。采取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加强技术力量培训,确保危房鉴定准确,不错不漏。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房屋基本安全。
《通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不准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按照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通知》强调,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的重要依据。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对于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