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随着2020年的脚步越来越近,脱贫攻坚战吹响了最后的冲锋号。作为精准脱贫的“硬杠杠”之一,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可谓是短板中的短板、难点中的难点。
事实上,从2008年起,中国就开始了大规模、有组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多年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和引导。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从整体上有了大幅提升。
农村危房改造进入最后的冲刺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其面对的人群贫困程度更深,减贫难度更大。因此,农村危房工作开展不应当是“大水漫灌”,而是要以更精准的举措,解决重点人群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因此,在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中,特别强调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习近平同志指出,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越是到了紧要关头,越是要谨防为了政绩和任务而“赶工期”。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既要充分吃透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把握相关政策原则底线,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农户的生活、生产习惯和意愿,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地推进工作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浪费了国家资源,同时引发了群众的强烈不满,给这项德政工程抹上了阴影。
因此,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审核监管工作,确保这项惠民工程能够真正维护贫困农户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对于挪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纠正,通过常态化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农村危房改造着眼点是改善贫困农户的生活条件;要想永续性的摆脱贫困,则必须以此为基点,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因此,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必须具有延续性,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户自身的积极性。同时,在政策托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农村贫困群体住房保障制度。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诗人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和梦中追寻的理想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一梦想正在一步一步走向现实。当2020年到来的鼓点愈发急促时, 我们更应以坚定的步伐不断向迈进,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