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充分运用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减少资质审批申报材料的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企业在申请施工、安许、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规划编制、检测、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或资质变更事项时,不再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资质申报表、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审核证明、资质申报资料等纸质资料。
《通知》要求,缩减申报资料。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规划编制资格、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或资质证书变更事项时,不再扫描报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企业公司章程,或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企业为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或资质证书变更事项时,不再扫描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简介;企业管理人员任职文件;企业章程;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