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该区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超要全部开展试点工作;医药园区、文旅园区、工业园区、食品园区和孵化器也要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把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由各办事处负责组织分类投放和收集,区城管局组织分类运输和处理,逐步构建分类收运体系。并建立执法检查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杜绝生活垃圾分类后再次混合运输。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形成若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引导、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基本建成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