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降尘量最小的是沧州,为2.8吨/平方公里·30天,降尘量最大的是邢台和廊坊,为4.3吨/平方公里·30天。8个城市全部小于当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5.2吨/平方公里·30天。
河北省8市降尘量平均值在“2+26”城市中的排名,从小到大依次是,沧州位居第一、保定居第二名、石家庄和山西省晋城市并列第三名、衡水市和邯郸市并列第七名、唐山市和天津市并列第十名、邢台和廊坊并列第十二名。
监测显示,河北省8市降尘量下降明显,保定、沧州、石家庄、衡水同比下降率均在50%以上,下降率最低为廊坊,同比下降8.5%。
据悉,2018年11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为5.2吨/平方公里·30天,同比下降33.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平方公里·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