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强化八项措施 严控施工扬尘 努力提升建筑文明施工水平
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城口县城乡建委认真落实监管职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八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检查“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
二是检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道路、出入口、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
三是检查“车辆冲洗”,车辆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清洗平台,配备水冲洗设施,禁止运输车辆未经冲洗,车辆带泥、挂泥驶出工地。
四是检查“排污系统”,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洗车平台要有完善的排水沟、沉砂井,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五是检查“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做到“工完场清”。
六是检查“垃圾清运”,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合格密闭车辆运输各种建筑材料,施工现场严禁凌空抛掷,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七是检查“施工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合格的油品,严禁使用劣质油品,杜绝冒黑烟现象。
八是检查“噪音控制”,施工单位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大型设备施工应将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于7:30-12:00/14:00-19:00。
县城乡建委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持续强化全县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市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建设施工现场的“颜值”与“气质”,注重文明施工“小细节”,彰显全县建设“大手笔”,为全力打好建设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