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最新统计显示:中部四省会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后,已有8人用公积金跨省购房。
四省会城市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在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新政今年1月执行以来,已有8名职工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贷款总额275万元。其中,5人在武汉缴存公积金,分别到户籍地长沙、合肥、南昌申请贷款购房,累计贷款额度189万元;3人分别在长沙、合肥缴存公积金,回到户籍地武汉申请贷款购房,累计贷款额度86万元。3月中旬,首笔异地公积金贷款经武汉公积金中心审批发放。
武汉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用公积金跨省购房,目前咨询的多,真正办的并不多。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持措施,推进更大范围内的互助合作,具体包括:在汉牵头搭建四省会城市公积金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相关手续网上办理。推动武汉城市圈和省内其他城市的互助合作,同时明确,凡与合肥、长沙、南昌三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的其他城市,一样适用与武汉的合作。省内城市异地贷款合作完成后,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均可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全区域合作,届时将惠及更多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