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中的公积金话题
公积金惠民政策 湖北先行一步
金融创新盘活公积金 让年轻人买得起房
“现在过的最难的还是在大城市里的80后和90后,都是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而且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他们现在主要是被一套房子压住了!”这是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的感叹。
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住房问题是被代表委员们所热议的话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国内大城市房价高企,年轻人购房压力巨大,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大多长期处于“沉睡”状态,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反还影响到了生活的质量。“他们买不起房,有的连租房都租不起来,怎么成家立业。”正如宗庆后所言,年轻人买不起房子,这已经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年轻人购房的刚性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这一代人的梦想。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也在他的提案里建议:要盘活住房公积金,交由国有银行统一管理,用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所产生的收益来补贴首套房的贷款利率。这样,通过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收益补贴首次置业的参缴职工,让年轻人在保障生活水平的同时,能够还得起贷款。
湖北省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相关政策
以高校众多的武汉市为例,许多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无法承担武汉的高房价,并且由于户籍的限制,很难享受到保障房福利,工资每月还要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不买房就不能使用缴存的公积金,这让不少大学生生存维艰。
早在2014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便出台了“月收入1900元以下无房职工,满足相关条件即可按规则提取公积金”。武汉因此成为国内第一个从收入角度放宽提取条件的城市。
新政规定,凡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工资为准),或双职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类等住房消费。
2015年1月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收入门槛,这样就大大减轻了白领、大学生们等夹心层的租房负担,让公积金的惠民政策更多的惠及缴存职工。目前,湖北省正在加紧研究落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根据国家的新政策,租住商品房种类,以及湖北当地的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和具体的操作细则。
湖北省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效率上的探索
日前,记者采访了湖北省公积金监管处的相关负责人,湖北省公积金中心正在积极的和银行进行接洽,希望通过金融创新,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同时,湖北省将探索建立省级层面的住房公积金调融资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金调剂,平衡资金头寸,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盘活存量贷款资产,在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也可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让给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公开、竞争、精简、效益的原则,择优确定受托代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和存储银行。同时,选择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将与支持服务缴存人贷款购房的情况相挂钩。
例如,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率已达98.92%,一方面表明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高,另一方面说明公积金余额不足,资金流动性差,为了确保不“断贷”,该中心主动探索金融创新方式,获取社会资本,缓解流动性不足,首先,通过搭建省内公积金结余资金调剂机制,获取异地流动资金支持。其次,试水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业务,转让部分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收益权,待资金充裕后回购资产。最后,通过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贷款,取得信贷资金。2014年,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金融创新已初显成效,首笔1亿元融资已经到账。
农民工也应该有公积金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本应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然而,由于受我国长期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民工在福利上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农民工也应该有公积金!”在全国两会湖南代表团讨论时,来自湖南长沙的基层人大代表张晓庆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来长沙打工已有8年了,早已熟悉了这座城市的一切。然而,我还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张晓庆代表发言
33岁的张晓庆是个典型的北方人,老家在山东枣庄,在某企业做销售工作。像她这样的80后、90后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国总人数大约有1个人。“我的好几对同事夫妻俩都是农民工,本来一个月就不多的工资,还要供小孩念书,要负担每个月的生活费用,几乎没有能力买房,只能租居或在单位的公房居住。”张晓庆呼吁,应该把农民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之内。
“政府应把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之内,并且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推进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在初期可以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保证覆盖的全面性。”张晓庆认为,对于不同经济效益水平的企业可以有不同层次的缴纳标准,农民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以上,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或租赁住房。
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的关于农民工缴存的相关政策
2014年11月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缴存扩面,更重大的变化,是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的难度进一步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的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就意味着每年有60万左右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安家,公积金制度将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缴存范围,无疑将助推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