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海南省住建厅下发了近期组织编制的《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规划”指出,全省将用五年的时间分三步走实现装配式建筑的全面推广。
试点示范期(2018年)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
具备条件的全部装配式建造
试点示范期(2018)目标: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示范项目中,优先采用预制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楼板、楼梯、阳台板等部品部件。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试点推广期(2019-2020年)
海口三亚等城市
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试点推广期(2019-2020)目标: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培育海口、三亚等城市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形成2个以上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至少1个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全面推广期(2021-2022年)
城镇地区住宅以混凝土结构为主
公共建筑以钢结构为主
全面推广期(2021-2022)目标: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海口、三亚等城市建成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至少2个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明确,装配式构件生产力布局方面,城镇地区住宅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为主,公共建筑以装配式钢结构为主,五指山、琼中、保亭、白沙等中部生态核心区主要发展装配式木结构、轻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