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近年主要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2023年达到80%,2024年达到90%,2025年达到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25年达到30%以上;超低能耗建筑,2025年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
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采用全装修且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其中,城六区、开发区内的项目至少达到二星级。超高层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超低能耗建筑:加快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高新区不低于20万平方米;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各不低于10万平方米;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各不低于5万平方米;其他区县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探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到2025年,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项目:西咸新区、高新区各不少于5个;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各不少于2个;鼓励其他区县探索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
绿色生态城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生态区列入西安市创建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到2025年,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生态区各创建绿色生态城区项目1个。绿色生态城区内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等级。
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应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城镇12层及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支持新建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