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该省已全面建立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1743名河长和2164名河道管护员已全部到岗。
作为全国先行先试的8个省份之一,海南省明确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截至目前,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级总河长,14名省级领导担任52条省级河流河长,省、市、县、乡共设立1743名河长,2164名河道管护员,竖立河长制公示牌4808块,巡河5000多人次。县级以上都设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县结合实际出台了河长制配套制度,省河长制办公室对18个市县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验收。
全省河湖分级名录已完成,各市县河湖现状调查基本完成,各地已提前启动编制“一河一策”工作。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已经使用。海口市建设“12345+河长制”监控平台,实现全过程可视化管理,较好解决了水体适时监管“精准高效”难题。全省河道清理与保洁形成常态化,目前基本实现城镇河流与环卫一体化管理,农村河流有专人定期管理。
2018年,海南将加快“一河一策”编制和“一河一档”建立工作,尽早推动出台《海南省河长制规定》《海南省河长巡河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启动海南省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今年,全省还将全面推行湖长制,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湖长体系,明确湖长职责,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