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不宽裕的巴州区,经过5年多时间,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达70.8%。如何确保众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这也给巴州区出了一道考题。
近年来,巴州区不断实践,结合区域经济情况,探索出“区级财政安排一点+居民自筹一点+综合项目平衡一点+乡镇运行经费和村集体经济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资金筹措机制,全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地方财政安排一点,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寺岭村位于山地之间,有耕地429亩、林地2200亩。依托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村里大力发展高山茶叶产业,融入旅游要素,走茶旅融合发展之路。李永喜聚居点便位于茶场中心腹地。
“过去,聚居点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至田间沟渠,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寺岭村村支书周庆旭说。
2019年,聚居点建设了一个处理生活污水的厌氧多级生化净化池,并将处理后的废水回灌茶园。生活污水作为液肥还田利用,降低了化肥施用量,提高了茶叶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在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环境总监吴波看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难点,不在建设施,而在如何保障后期运维。
加大区级财政投入是关键。为摸清运维成本,巴州区组织专项调查小组,开展全覆盖大排查,进行全方位成本核算。经测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平均每套运维费用约6000元/年,人工湿地或集中纳管模式的运维费用约1000元/年—2000元/年。
“根据每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际情况,财政定额补助分类予以支持。”吴波解释说,终端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每套设施每年给予3000元运维费;终端为人工湿地或集中纳管的,每套设施每年给予600元运维费。“根据设施实际处理能力进行补助,费用有所不同。”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巴州区由财政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和乡镇结合日常管理,全力予以配合。
受益村民自筹一点,提升群众参与意识
忙完农活,住在巴州区寺岭村李永喜聚居点的村民周文聪例行来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观察厌氧多级生化净化池的出水水质情况,并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管护。
“因为处理工艺简单,无需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便能维护管理,自净化池建成后,我就被村委会明确为管理人员。”周文聪说,除了日常维护,他和其他81名受益居民一样,每月都要缴1元的污水处理费。
“谁受益、谁付费”,是巴州区坚持的原则。村民自筹,就是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村民自筹的费用不高,但能大幅度提高群众参与污水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吴波说,书台村是首个村民自筹试点村。“成功经验推广后,2022年,全区已自筹资金14.8万元。”
“村民自筹的热情很高。”吴波认为,这和巴州区把村民自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用缴纳情况与评选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五好家庭相挂钩有关。同时,自筹情况还作为享受产业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的必要条件,达到人人缴费、人人受益的效果。
涉农资金整合一点,提升运维保障能力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面临大修,怎么办?巴州区整合涉农项目结余资金作为专项经费,全力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首先,建立资金使用统筹制度。区政府对涉农整合结余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以这笔资金为主体,建立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基金,着力解决设施大额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其次,建立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一般问题村级自行解决。维修费用达到4000元以上的,由乡镇按程序向生态环境、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核实后,统一组织设施大修。
三是建立成效评估考核制度。对使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基金的项目,由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集体经济补助一点,提升基层自治效能
如果以上方式还不能解决资金问题,怎么办?
“这就要落实村集体经济兜底政策。”吴波说,近年来,巴州区压紧压实村(居)委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主体责任,实施分级兜底制度化。
具体来说,不足部分原则上分别由村集体经济兜底、镇村按照3:7比例兜底和其他分摊比例兜底等方式予以保障。
“经费使用要公开化。”按照“笔笔收入有记录、样样支出说得清”的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涉及的收缴、支出、结算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公开。
在此基础上,巴州区坚持自治管理多元化。组织村民自筹、乡贤募捐等多个渠道保障资金,并由村(居)委会干部签订运维管理责任书,每套处理设施附近明确1户作为常态监督人员,加强设施管理。(记者 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