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振兴又迈出一大步,日前,《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由总体要求、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民共富行动、强化工作保障等五个部分组成,共26条。《意见》明确了今年浙江“三农”工作的主要指标: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计划任务。
立足浙江“三农”发展阶段性特征,《意见》围绕农业、农村、农民三条主线,提出了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条主跑道。把农业“双强”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意见》聚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今年浙江将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力度,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以科技创新牵引农业产业迈向高质量。
“浙江乡村振兴最艰巨的任务,是要解决浙西南山区、革命老区地区的乡村增收致富的路径不够清晰、不太全面,持续发展能力还未筑牢等问题。”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武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称,“因地理、生态条件所限,衢州、溧水、温州、金华等浙西南地区的乡村仍相对落后。”
在胡小武看来,要推动浙江全面乡村振兴,在东部沿海地区相对容易。“那里有较好的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有财力带动乡村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就业增长。”胡小武说,但浙西南地区的乡村若单纯依靠红色旅游、乡村文旅,发展有较大难度,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文旅经济发展受阻,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聚焦城乡融合共富共美,今年浙江将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体系,通过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县域风貌样板区和美丽乡村示范县联创联建,完善城乡一体规划建设,描绘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大力推进未来乡村建设,一方面探索未来社区与未来乡村的联创联建,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未来乡村组团连片成带。
聚焦加快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意见》提出深化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集成改革,以集体经济的“水涨”带动农民收入的“船高”。同时,浙江将持续深入推进“两进两回”,以乡村人才振兴引领新产业、新业态扎根农村。
为推动各项举措政策落地见效,《意见》首次列出了组建全域党建联盟、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建设未来乡村、建设浙江乡村大脑2.0等14项年度“三农”重大突破性抓手清单。此外,《意见》突出强调要加大土地、金融服务等领域的要素保障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以项目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
“加快推动发展浙江省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新时期推动乡村振兴和带动落后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是一条可行的发展路径。”胡小武说。
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着力点在哪儿?
胡小武认为,主要是要通过各种渠道提升集体经济的财力支持,能为发展集体经济打下前期资金基础。此外,要通过集体资源入股与民营经济合作,建设集体经济控股性或参股型集体经济模式,让集体资源变现,转化为发展的资本,从而嫁接民营企业家的市场经营能力,开发建设更多有助于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提升集体经济收入的项目。
“还要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府公共投资,提升乡村地区的道路、网络、医疗、商贸设施建设水平,助力乡村发展能力。第四是要加大对乡村劳动力的培训,包括网络工具使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农业技术培训等,加快其谋生能力。”胡小武进一步表示,同时应积极推动乡村生态种植和农副食品的优质种植、深加工,把乡村地区的生态资源转化为优势农业发展资源,为乡村地区的持续发展提供动能。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浙江要守住农业基本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下持续推进‘三农’工作。”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坚持以基层创新示范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打造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夯实基础。
(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