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造“升级版”驻村帮扶队伍
【中华建设网讯】4月19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在渝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市)驻村工作座谈会,内蒙古、吉林、山东、湖北、湖南、广西、四川、宁夏、新疆、重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重庆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脱贫攻坚中,全市6567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中央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制度的要求,对照中组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迅速开展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并将于5月份轮换到位,全力打造“升级版”驻村帮扶队伍,助力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迈上台阶。
具体怎么轮换?选派哪些人?驻村工作职责有哪些变化?会上,该负责人进行了具体解释。
选派范围扩大
根据《意见》,此次我市扩大了选派范围。要求在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村保证至少有1名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2名工作队员,做到帮扶力度不减;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12个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在能够率先实现振兴的示范村和区县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任务重的根据需要同时选派一定数量驻村工作队员。
由于市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帮扶区县的调整,此次我市对部分市属单位第一书记派驻区县也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17个帮扶集团共323个成员单位向对应帮扶区县选派第一书记,其他33个市属单位向其余22个涉农区县和开发区选派第一书记。经测算,此次市级计划选派驻乡驻村帮扶干部585名,增加了130名,实现市派帮扶干部对39个涉农区县和开发区全覆盖。
具体选派了哪些人?该负责人称,此次接任、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皆为各级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其中优先选派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
5月起,这些接任、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将陆续上任,此前驻村时间满两年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可以轮换。据统计,本轮符合轮换条件的共有5157人。
改进完善职责
根据“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乡村振兴的新要求,结合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此次我市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职责予以改进完善,重点明确了4个方面。
一是抓党建。要求驻村队伍加强村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带头人、回引培养年轻人,强化农村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二是抓发展。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本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三是抓治理。要求推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风文明,打造善治之村。
四是抓服务。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惠农惠民政策,帮助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该负责人称,为帮助大家更好开展工作,此次接任、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上任前,将参加由市、区县政府扶贫办会同组织部门开展的岗前培训,确保全覆盖。
日常管理更严
了解到,为提高驻村帮扶实效,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未来,我市对于驻村帮扶队伍的日常管理也将更加严格。
该负责人称,接任、新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规定驻村时间不少于两年,驻村期间将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期间,还需提出年度承诺事项和阶段性目标,连同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定期公布驻村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各区县、乡镇(街道)将严格落实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等制度,确保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每个月2/3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此外,要求各派出单位加强对选派人员的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单位负责同志也需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实行项目、资金、责任“三捆绑”,为选派人员提供支持帮助,共同做好驻村帮扶各项工作。
对原未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社区),则要求当地党组织分别明确专人搞好帮带,帮助新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熟悉村情民情、掌握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尽快进入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