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12月27日,经历多轮修改完善、汇集各方智慧编制完成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这为城市副中心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2019年1月11日,北京市行政中心正式迁入城市副中心。焕然一新的城市副中心,正在迈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创新的理念贯穿规划建设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初步形成改革创新的基础框架
开展副中心战略规划辅助中央决策,在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谋求全面的改革创新。
以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建设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结合北京市行政办公集中布局、整合分散的行政资源,大幅减少行政办公用地规模。通过制度创新,减少机构和层级,提升部门协作管理效率。
创新规划,强化科学高效的规划管控体系。突出统筹协调,加强北京东部地区和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的区域统筹,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建立城市设计指导建设的工作体制,推动“多规合一”。
创新建设模式,实现城市功能的良性发展和配套完善。以功能的匹配度为建设节奏,建立“政府+设计单位+深度一级开发企业+使用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
实施精细化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新模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治理的“示范特区”。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参与,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建共管共治的新型城市治理模式,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明确城市副中心控规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市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着眼于进一步强化“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突出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齐心谋划城市副中心可持续发展的精细蓝图。
体现中央关于“一核两翼”的高标准高要求。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围绕对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要承载地。严控人口规模和城镇开发强度,划定战略留白地区,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与河北雄安新区共同形成北京新的两翼。
构建“副中心质量”规划建设管理框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居民需求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中心城区标准优化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以新促老”整体提升老城品质,推进职住平衡。
推进控规层面的“多规合一”。将街区作为控规编制和管理的基本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蓝绿空间为底色,以大运河、六环路为主线,科学配置各项资源要素。
突出城乡统筹,积极探索面向新时代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思路新模式。从城镇化空间体系构建、城镇化模式创新、集体产业用地减量提质、美丽乡村特色塑造及城乡空间品质提升五个方面,对通州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提出战略性要求、具体实施路径和政策机制保障。
创新落实和实施城市副中心控规
注重规划的实施保障。城市副中心控规对保障规划实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明确提出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加强组织领导与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明确提出实施常态化的体检评估制度,要做到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19年1月12日,中共北京市委城市副中心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揭牌成立,实现市区协同与部门协同,形成“副中心的事副中心办”的工作局面,推动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高效运行。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通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维护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通过深化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下放审批权限,推进投资项目“一张网”审批。
积极推进金融投资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城市副中心现实需求,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市政府投资支持力度,加快健全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快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