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4年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起草过程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31号)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印发。
三、工作原则
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
公开公正。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因地制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有关工作要求,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持脱贫攻坚成色和质量方面考虑,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方面持续用力,关注政策持续延续,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应改尽改。根据《安徽省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2023〕34号)规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补助对象仍为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一是加强危改户身份识别。在危改户身份识别上严格把关,重点识别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其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上6类对象的住房根据安全等级程度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方可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城乡建设部门积极会同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并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及时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切实保障救助对象的公平性。
六、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建设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七、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如何把握?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农村危房改造采用维修加固方式的,不改变原住房面积;对于采用拆除重建方式的原则上应满足基本的使用需求,不导致农户负债即可。
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资金采取分类补助方式拨付,标准为:新建房屋户均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不低于0.6万元。
九、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需提供哪些资料?
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属性证明(包括五保证(如是五保户)、低保证(如是低保户)等证明)、本人一卡通账户等资料。
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支付的?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专项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竣工并经统一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农户。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如何保证?
农村危房改造以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做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抗震构造措施齐全构稳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安装牢固。各乡镇街道规范施工队伍,危房改造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达标,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过程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现场关键环节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将工匠培训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合格乡村建设工匠名单。
十二、有意愿的村民要申请危房改造,有什么流程?
农户申请危房改造流程归纳起来就是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申请,即危房改造户提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审批,县级审批后结果及时公示。补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进行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