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至11月底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房屋市政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检测情况,整治内容涉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
据悉,本次整治工作包括三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9月),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主体和检测机构对照自查表中的检查要点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照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自查,参建单位主动上报自查问题并积极整改。在检查抽查阶段(10月),检查今年以来竣工验收和目前在建工程的质量检测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台账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形成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在全面总结提升阶段(11月),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管理的针对性举措,持续健全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保障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将对此次检查发现的涉嫌虚假检测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验证检测或质量评估。按照“零容忍”原则,严肃查处在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伪造检测单位公章、报告专用章、人员签名等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措施。